自8月15日起,国家认监委制定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移动电源、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试行)》开始实施。新规明确要求正规上市的充电宝必须取得CCC(以下简称3C)强制认证。然而,新规实施近两个月后,走访多地商圈、街道、车站等场所发现,大多数共享充电宝都有3C标识,但也有少部分没有3C标识的产品仍在市面上流通。
从充电宝在飞机上发生多起起火冒烟事件,到多个头部品牌厂家召回产品,再到中国民航局发布紧急通知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今年以来,充电宝质量安全问题持续引发关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要求,自2024年8月1日起,未获得3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充电宝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今年8月15日,充电宝迎来新版3C认证规则,认证把关力度进一步加大。
10月6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附近,消费者钟女士在一处共享充电宝柜机上扫码租借了一台充电宝,查看机身后又放了回去,转而租借其他品牌充电宝。她表示,今年6月随身携带的充电宝被拒绝带上飞机后,便格外关注充电宝是否有3C认证标识,“没有标识的尽量不用”。9月底,有媒体报道在深圳、厦门等地商圈,部分没有3C认证标识的共享充电宝仍在市场流通。
业内人士指出,一些共享充电宝设备在3C认证要求出台前已投放,更新换代需要较大成本,且旧充电宝往往充电速度较慢,消费者需租用更长时间,这可能给企业带来更多收益,导致企业推进换新动力不足。目前,监管部门主要集中在源头治理,对流入市场的充电宝并未“一刀切”禁止。部分共享充电宝运营企业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继续出租没有3C标识的充电宝。
北京星竹律师事务所律师郝旭东表示,3C认证涵盖过充保护、短路防护等安全测试,通过严格的技术标准构建了产品安全底线。共享充电宝如果没有通过3C认证,无法确认安全性,涉嫌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权。陈音江建议,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流通渠道的监督检查,将共享充电宝的3C标识检查纳入巡查范围。企业应制定明确的旧产品淘汰机制,诚信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