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人后逃离时杀害行人 罪行累累终判死刑。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一起案件作出死刑复核刑事裁定,决定对谷某执行死刑,并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
据裁定书显示,2010年1月,谷某因琐事对展某产生怨恨。他在河北省蠡县一胡同遇到展某后,用尖刀捅刺其右胸下部,导致展某因失血性休克死亡。随后,谷某盗窃一辆面包车逃离现场,在逃跑过程中撞伤女行人张某。谷某将张某拉上车,二人发生冲突,谷某用砖头砸击张某头部数次。之后,他驾车至一树林,将面包车和张某一起焚烧,然后逃离现场。
该案件的证据包括从案发现场提取的烟头等物证、谷某曾因犯罪被判刑的刑事判决书等书证,以及证人证言、尸体鉴定意见、DNA鉴定意见和司法精神病鉴定意见等。这些证据均证实了谷某的犯罪行为,谷某也曾供认不讳。
2020年1月,谷某在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被查获,经鉴定,其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140.5mg/100ml。
最高法认为,谷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依法并罚。谷某连杀两人,犯罪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潜逃期间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应依法惩处。
最高法最终核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谷某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三千元的刑事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