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六个部门发布了《山东省医疗机构免陪照护服务工作方案》,旨在规范医疗机构免陪照护服务的发展,进一步改善患者的就医体验。计划到2025年底,全省所有公立三级医疗机构都能为有需求的住院患者提供免陪照护服务,并鼓励具备条件的公立二级医疗机构积极探索推进。目标是在2027年底前,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均能提供这项服务,从而显著提升患者的就医体验和满意度。
免陪照护服务主要指在患者或其家属知情同意且自愿选择的基础上,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由护士或医院聘用的医疗护理员提供的生活照护服务。该方案对建立免陪照护服务规范、加快医疗护理员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加强护士配置、建立完善免陪照护保障机制以及建立监测评价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为提升医疗护理员的职业技能水平,我省将医疗护理员纳入省级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需求项目指导目录。同时,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经备案的机构可按规定组织实施评价,并颁发统一纳入人社部门证书查询系统的技能等级证书。医疗机构不得以聘用医疗护理员为由缩减临床护理岗位的护士数量。
此外,我省将优先在特级护理和一级护理住院患者占比较高且免陪照护需求较大的重点科室推广这一服务。方案还公布了医疗护理员生活照护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清洁照护、饮食照护、睡眠照护、排泄照护和移动照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