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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前首富“险被送精神病院” 家族纷争浮出水面

国内热搜 作者:环球时报 热度:237

宜宾前首富“险被送精神病院” 家族纷争浮出水面

4月28日,曾被称为“宜宾首富”的四川某盛集团有限公司创始人罗正大收到了法院的判决书。罗正大起诉四川某盛集团公司决议纠纷案,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后支持了他的诉讼请求,判决四川某盛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4月10日《股东会决议》不成立,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被告某盛集团负担。

罗正大是宜宾商界的传奇人物,曾创办并担任四川某盛集团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上世纪90年代,他是公认的“宜宾首富”。但在2023年11月4日,罗正大险些被以患精神病为由送往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事后,医院回复称,出诊医生认为罗正大现场无确切冲动伤人、毁物行为,不属于强制入院治疗的范畴。

这起诉讼意味着73岁的罗正大与家人的矛盾公开化。2025年3月4日上午,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第21审判庭开庭审理了此案。罗正大请求确认四川某盛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4月10日《股东会决议》无效。据称,2023年4月7日至16日,罗正大在成都住院治病期间,某盛集团形成了一份有他签名并按手印的《股东会决议》,但他否认参加了股东会并在决议上签字。

该决议主要内容为“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未涉及股东间具体利益。罗正大认为,虽然决议仅涉及“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但他对股东会及决议并不知情,股东“罗正大”签名系伪造。庭审中,某盛集团代理律师出示了一份罗正大的大女儿签字按手印的《证明书》,声称召开股东会时罗正大因病住院,无法亲临会议现场,遂由其家属、长女代行签署了当日的《股东会决议》。但罗正大表示没有授权委托她代自己参加股东会、代自己签字。最终,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判决四川某盛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4月10日《股东会决议》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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