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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饭馆抢生意打架劝架人被误伤骨折 景区争执引发赔偿纠纷

国内热搜 作者:百家号 热度:657

两饭馆抢生意打架劝架人被误伤骨折 景区争执引发赔偿纠纷

两饭馆抢生意打架劝架人被误伤骨折 景区争执引发赔偿纠纷!4月30日,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人民法院甲良法庭审理了一起因景区内争抢生意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两饭馆抢生意打架劝架人被误伤骨折 景区争执引发赔偿纠纷

男子吴甲和原告熊某的丈夫段某在景区附近经营饭馆。2023年7月,两人因争抢生意发生冲突,吴甲殴打了段某。第一次殴打结束后,被告吴乙赶到现场。当吴氏兄弟准备返回自家饭店时,段某再次冲出来,吴氏兄弟随即折返并对段某进行了第二次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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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过程中,熊某及其儿媳蒲某试图阻拦但未成功,熊某还被误伤导致左足骨折,住院治疗了16天。同年10月,公安机关对吴氏兄弟各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由于赔偿协商未果,熊某将吴氏兄弟诉至法院,请求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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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吴甲、吴乙因争执对段某进行殴打,应承担主要责任。熊某是在多人互相推搡过程中受伤的,段某对事件的发生也有一定过错,因此也应承担部分责任。熊某及蒲某的劝阻行为符合法律和道德要求,故不承担责任。

根据认定的事实,考虑到各方当事人在纠纷中的起因、过错程度等因素,法院确定吴甲、吴乙各承担40%的责任,段某承担20%的责任。熊某自愿放弃对段某主张权利,法院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吴甲、吴乙分别赔偿熊某各项损失21205.9元,并承担连带责任。一审判决后,双方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已生效并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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