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4月是淮河流域的禁捕期。4月22日,五河警方通过“无人机巡航+红外监控+网格化巡查”的立体防控体系,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电鱼案件。
3月29日凌晨,五河县公安局与农业农村局联合执法巡查时,在怀洪新河太湖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的一处过鱼道,发现两名嫌疑人使用电瓶、逆变器和带电舀网组成的非法电力捕捞装置进行高强度电鱼作业。执法人员立即制止了违法行为,并现场查获渔获物33.73公斤(其中白鱼20.15公斤),收缴大功率电捕设备2套及改装渔船1艘。4月10日,五河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对此案立案侦查。4月16日,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白某和崔某。起初两人拒不承认违法行为,但在大量证据和耐心询问下,最终交代了深夜流动作业,企图利用汛期鱼类洄游特性实施“掠夺式”捕捞的事实。
生态环境专家指出,每套电鱼设备能瞬间释放800伏电压,造成50平方米内的水生生物灭绝性死亡,实际造成的生态损失超过2吨。五河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所长刘庆亚表示,汛期鱼类洄游季是非法捕捞高发期,此次涉案区域为太湖银鱼核心繁殖通道,禁捕期违法作业对种质资源构成重大威胁。本次行动中扣押的禁用渔具将集中销毁,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