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强奸未遂被判刑!近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强奸未遂案件作出一审判决,85后男子王某因酒后欲强行侵犯女邻居,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与被害人小李是同一楼栋的上下层邻居。2024年6月10日凌晨,王某酒后产生与小李发生性关系的念头,冒险攀爬院内栏杆至二楼空调外机处,随后翻窗潜入小李卧室。见小李正在熟睡,王某上前搂抱,遭到强烈反抗。小李以要告知其妻子相威胁,王某才松手离开。
然而王某并未罢手。在小李开门的瞬间,他再次从背后抱住小李,并试图阻止其呼救。激烈挣扎中,小李将王某手指咬伤才得以脱身。6月19日零时许,王某仍不死心,再次采用同样方式企图进入小李家中,因门窗紧锁未能得逞。随后小李果断报警,王某被警方当场抓获。
被害人小李陈述,事发时自己正在熟睡,王某突然闯入卧室扑到床上,嘴里不停说着“对不起”。在她以告知其妻子相威胁后,王某才松手离开。因对方是邻居,小李第一次并未选择报警。而王某在庭审中辩称,第一次只是想与对方发展情人关系,遭拒后便主动离开;第二次则是为了上门解释,并非实施侵犯。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实施强奸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王某属于犯罪未遂,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考虑到本案暴力程度相对较轻,且王某家属在案发后主动补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最终对王某作出减轻处罚的判决。
被告人王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