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鸿博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该决定书指出,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多个问题。
首先提到的是,公司在临时公告中对子公司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与紫光晓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相关风险提示不够充分。其次,公司在2024年年报中关于英博数科与北京京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重要合同进展情况披露不准确。此外,公司未及时披露英博数科与紫光晓通、北京百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重要合同的进展情况。
时任董事长倪辉、总经理黎红雷及董事会秘书王彬彬对此负有主要责任。因此,福建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此记录在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