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遇职场性侵认定工伤维权后续 仲裁胜诉获赔113万!今天,“女子遭职场性侵后被开除事件后续”话题冲上微博热搜。2024年12月,一篇关于女性遭遇职场性侵反被公司开除的报道引起了广泛关注。
当事人丽丽(化名)是天津某汽车零部件制造公司的营销总监。2023年9月,在一场商务宴请中,她喝醉后遭到自家老板王某的性侵。2024年4月,王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丽丽经济损失3000元。不久之后,丽丽被公司以“未遵守公司请假制度且无故旷工”为由辞退。在遭遇性侵后,丽丽还患上了创伤后应激障碍。
丽丽随后前往天津市津南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并于2024年12月3日收到《认定工伤决定书》,确认她的事故伤害属于工伤认定范围。同年12月13日,公司为丽丽确定了12个月的工伤停工留薪期,从2023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2日。之后,天津市津南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的鉴定结论书,将停工留薪期延长至2025年3月22日。
由于公司拒绝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费用,丽丽向天津市津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2024年3月31日,丽丽表示已经收到了仲裁决定书。仲裁委员会认定该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裁决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时支付丽丽停工留薪期工资、周六加班费、冬季取暖费、防暑降温费、流产假工资差额等共计113万元。
丽丽希望通过分享自己的维权经历,帮助其他有类似遭遇的女性。当天下午,记者联系到该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对方表示不便透露是否会上诉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