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北京警方组织社区民警持续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强化节日期间巡逻值守,确保辖区安全稳定。针对租房群体离京返乡过年、出租房屋暂时空置的情况,警方提前对离京租房人员进行安全防范宣传,督促承租人和出租人在春节期间检查出租房屋的用水、用电、用气、用暖等事项,确保安全。此外,警方还从建立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履行管理责任等方面,加强对用工单位承租住房供职工居住情况的检查,共同筑牢安全防线。
近日,西城分局厂桥派出所和海淀分局花园路派出所在各自辖区内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检查时发现,出租人徐某某和石某未按规定落实对承租人的实名登记。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责令两人限期整改,并分别予以行政处罚。朝阳分局小关派出所在辖区检查时,发现某餐馆承租一处房屋作为职工宿舍,但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未明确专门管理人员以及未履行相应管理责任。对此,公安机关依法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并予以行政罚款处罚。昌平分局北七家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某出租房屋内查获一起违法案件,经查,房屋出租人刘某某未落实管理责任,对出租房屋治安隐患失管,公安机关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行政处罚。
春节假期已近尾声,北京警方提示广大在京过年及返程进京的群众,要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需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与义务,积极配合警方及有关部门做好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共度平安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