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于1月16日作出决定,确认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对尹锡悦执行逮捕令的合法性,并驳回了关于释放尹锡悦的请求。在当天的审问中,尹锡悦方面和公调处就公调处是否有内乱罪调查权以及向首尔西部地方法院申请逮捕令是否违反管辖等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法院最终认定,公调处逮捕尹锡悦并无不当,尹锡悦方面的请求被驳回。
逮捕适当性审查是被逮捕的嫌疑人以逮捕不当为由向法院请求释放的程序。尹锡悦律师团于15日申请了这一审查。根据相关法律,法院需在接到申请后48小时内对嫌疑人进行审问,并在审问结束后的24小时内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