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补充养老功能,参加人可在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出国(境)定居时领取个人养老金。考虑到个人养老金由个人缴费且封闭运行期限较长,2024年12月新增了三种提前领取情形:患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以及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此外,若参加人死亡,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中的资产可以继承。
当参加人满足领取条件后,可根据需要赎回相应的个人养老金产品,并通过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提出领取申请。开户银行将把个人养老金发放至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自去年12月起,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成为了新的领取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