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紫黑粉未道歉被执行。近日,因被告未履行致歉义务,杨紫申请执行。法院公开了杨紫诉王某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民事判决书的主要内容。涉案用户发布的文章指向对象为杨紫,综合分析多篇内容及具体言论的用语、语气,以及某些事实陈述与实际情况的较大差异,法院认定被告具有侮辱、诽谤原告的故意。通过转发涉案不当言论,被告对原告构成了侮辱和诽谤,贬低了原告的人格尊严。
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王某某需删除涉案账号所发表的涉及原告主张的侵权内容及链接,并在首页置顶位置向杨紫发布实名致歉声明。此外,被告还需向杨紫支付精神损失费10000元及律师费10000元。此前,王某某已被强制执行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