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非法购买和使用受国家严格管控的精神类药品的案件屡见不鲜,许多人出于各种目的明知违法仍铤而走险。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走私毒品案,涉案男子小C因向女友“炫耀”并证明迷药的存在,在境外黄色视频交流群中购买了含有依替唑仑成分的迷药,计划用在女友身上。最终,小C因构成走私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事情的起因源于小C的女友不相信世界上有迷药的存在,而小C认为女友过于单纯,为了向她证明迷药不仅存在,而且有实际效果,他决定亲自试一试。通过他加入的一个境外黄色视频交流群,小C接触到有人兜售迷药。他以“新手”的身份向卖家询问如何使用,卖家向他推荐了一款代号为“025”的迷药,并称该药物可溶于水且无味,服用者醒来后不会有任何记忆。小C支付了900元并留下假名和地址等待收货。
几天后,北京海关在对入境邮包例行检查时发现,小C的包裹内夹藏着10粒疑似药品的白色药片。次日,当小C签收包裹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鉴定,药片含有1.11克依替唑仑成分,这种药物具有催眠、镇静作用,属于我国《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中的管制药品,未经许可不得购买或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