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宅基地退出一定要给农民留个后路
7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会上,农业农村部负责人韩俊在回应记者提问时,强调了在宅基地退出政策上的谨慎态度,需确保农民权益得到保护,为他们的未来考量。近期,某些地区推出的激励措施鼓励农民退出宅基地以换取进城购房补贴,引起了社会广泛讨论。
宅基地流转作为农村土地改革的一部分,旨在促进农业现代化与规模经营。自2014年以来,我国土地流转面积已超5.5亿亩,成效显著。不过,鉴于宅基地问题的特殊性和敏感性,相关政策制定强调稳慎,遵循“三不”原则: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利益、保持土地用途不变,同时维护农民三项基本权利——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社论:宅基地退出一定要给农民留个后路——确保农民长远福祉
韩俊特别指出,推行宅基地退出政策必须稳妥,避免冲动行为,简单地用经济补偿一次性解决,可能并不利于农民的长远福祉。
当前,面对房地产库存压力和土地财政挑战,“冲动推进”现象需警惕,其背后往往隐藏着追求政绩和短期经济利益的动机。因此,农业农村部明确反对通过设定流转指标、任务或将其纳入政绩考核来推动土地流转。
土地流转本质上是土地经营权的临时转让,不影响农民的承包权。而部分地区的退出宅基地政策,则实质上剥夺了农民的宅基地权利,缺乏对农民“后路”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