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田飞龙】
2024年6月21日,大陆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将“台独”分裂行为纳入国家刑事规制范围,对犯罪认定、诉讼程序、量刑指南等进行了细致规定。这是一份具有法治里程碑意义的司法解释文件,是具有直接法律拘束力的操作性规范文件,标志着大陆对台管治进入了一种“法治新常态”。
从地缘政治和法治层面来看,首先明确的一点是,大陆对赖清德当局及“台独”本质认知已经锁定,综合性斗争态势基本形成——2024年台湾地区选举,民进党赖清德当选,其“520演讲”坐实了其“台独”本质,此次司法解释可视为对赖清德“台独”行为的法律回应和严厉反制。
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锚定于“反‘台独’、反干预、促统一”的完整逻辑链条,其中反“台独”是首要任务。反独促统是大陆对台长期政策方针,面对外部干预之危害性,近些年又凸显了“反干预”斗争。就在这一司法解释文件出台同时,外交部宣布了对美国军售企业及其高管的制裁决定。“台独”分裂势力和外部干预势力都是两岸统一的敌人和障碍,本次司法解释重点针对“台独”分裂势力,同时关联威慑外部干预势力,明确了勾结外部势力从事“台独”行为的要从重处罚。
长期以来,大陆对台工作较为倚重政策调控和利益引导,在法律规制方面有较大欠缺,近些年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及涉外法治的理论与实践发展,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逐步成为主导。对台斗争需要争夺法理话语权和法律主动权,此次司法解释是这一转变的显著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