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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江苏苏州:全市范围内不再审核购房资格 购房可申请落户
6月2日,江苏省苏州市房地产长效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苏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即日起实施16条措施,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进一步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具体如下:
一、改善供给,提供多样化优质住宅
1.科学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完善“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全面推动建立“人、房、地、钱”联动新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结构合理和平稳健康发展。
2.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强在建已售未交付商品住房项目的分类监管和处置,推动项目建设交付,防范化解楼盘风险,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3.推动商品住房去库存。坚持“以需定购”,组织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部分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主体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职工租住。
4.根据各楼盘外部配套需求,完善住宅小区15分钟生活圈内商业、医疗、教育、公共交通等配套设施,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5.结合不同区域、不同人群,差异化细分市场,合理确定入市地块产品类型,结合市场需求,属地政府因地制宜,合理设定精装要求,赋予开发企业更多自主权,为消费者提供更为多元的服务。
6.加大房票推广力度,做好房票通兑工作,提高房票使用效率。建立全市统一的房票房源库,房票房源库可纳入非住宅商品房、车库、地下车位等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