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5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赵留超故意杀人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赵留超被依法判定犯有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件审理揭示,被告人赵留超与被害人周某霞于2011年结为夫妻,然而两人感情逐渐破裂,最终于2023年7月7日向河南省平舆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协议离婚。同年7月30日晚,周某霞在亲友周某等六人的陪同下,与赵留超约定在广州市某工业园门口会面。赵留超抵达现场后,直接走向周某霞,但遭到了周某等人的阻拦。赵留超随即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向周某、周某霞等人疯狂捅刺,导致周某霞不幸身亡,周某等四人受伤。
法院认定,赵留超蓄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造成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三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鉴于赵留超犯罪动机卑劣,作案手段极其残忍,且社会危害性极大,法院决定对其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当日,部分被害人亲属及被告人亲属等十多人到场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