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四川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涉及年迈夫妻与子女财产纠纷的案件。涉案双方为94岁的舒某与100岁的李某,这对夫妻育有八名子女,现存活四人,其中一女名为李某女。
此前两年间,李某女租屋照料双亲,父母出于信任,将其养老金工资卡、银行卡等交予她管理。彼时,父母的银行账户与存折累计金额为10.88万元,后续两年间,通过养老金与高龄补贴的收入,账户总额增至26万余元。然而,至去年6月,李某女宣布不再继续照料父母生活。此刻,舒某与李某惊愕地发现,原本的银行卡与存折存款几乎荡然无存,仅余下323.32元,其余款项悉数被李某女取走。
经法院查证,在李某女照料父母的时期,家庭支出涵盖了医疗费用、水电气费以及房租等项目,总金额约13.5万元。对于李某女提出父母应支付其护理费的主张,法院未予采纳。最终,法院裁决李某女需向父母返还被挪用的12.5万余元及相应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