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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正在全面铺开。
4月18日,江苏省丹阳市发布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方案,三档销售价格分别调整为每立方米2.93元、3.22元、4.10元,分别上调每立方米0.24元、0.29元和0.44元,自5月1日起执行。
丹阳市经济发展局表示,按照该市居民用户占比达86%的第一阶梯的大多居民用户,户均年用气量178立方米测算,预计居民生活月均增加支出3.58元,年增加支出43元。
据界面新闻不完全统计,自2023年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以来,超过130个市县发布了联动机制文件或者通知。
其中,3月15日至今一个多月来,莆田、福州、成都、深圳、镇江、丹阳等六个市县调整了居民用气价格。据天风证券统计,截至3月15日,已出台价格联动机制文件或价格调整通知,涉及调整的市、县级行政单位达125个。
天风证券统计,在目前已明确价格调整幅度的地区中,基础居民气价上调的平均金额为0.26元/立方米。
如果按照一家三口每天生活用气0.5立方米计算,基础居民气价上调后,每个月每户平均增加燃气消费支出为3.9元。
多地上调居民用户气价是源于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
该机制是指保持气源采购平均成本和用户终端销售价格之间的联动。
从价格构成环节来看,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由门站价格即气源价格、管输价格和配气价格三部分组成。其中管输价格和配气价格由政府指导定价,门站价格则由市场化运行决定。
从价格分类看,国内采取非居民和居民用气价格“双轨制”。前者采用市场化定价,后者实行政府管控。
2018年5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将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明确要求建立反映供求变化的弹性价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