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7日,广东省阳西县人民法院对许军、吴建亮、杨海、初乃涛等四人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许军作为“福景001”船的实际控制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吴建亮、杨海、初乃涛作为该船的高级管理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五年六个月。
2022年6月30日,受台风“暹芭”影响,“福景001”船在阳江No.2大型船舶候潮防台锚地避风期间遭遇断锚、走锚,造成人员受伤。随后,船只在台风中失控,撞击阳西县沙扒风电场风机桩,酿成重大人员伤亡与失踪事故。海事局事故调查报告显示,相关企业和船舶在台风来临时未按规定撤离人员,虚报留船人数,并在走锚后未能及时求援,直接导致了悲剧的发生。事故发生后,“福景001”船所属公司与遇难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支付了赔偿金。
法院审理认为,许军等人在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况下,仍然强令、组织他人冒险作业,虚报留船人数,且未及时组织救援,导致重大伤亡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构成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态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