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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奥一新闻记者关注到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一则案件
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的赖某
在被批捕后
因体检达到“三级高血压”而暂不收押
海关缉私部门对其作出取保候审决定
检察院多年后检查社区矫正档案中发现
赖某在经济条件良好的情况下
未缴纳2366万元罚金
遂启动调查核实工作
最终
暂予监外执行10年之久的赖某被收监
同步恢复执行程序
被捕后把疾病当做“护身符”
企图逃避收监
但因赖某患有“三级高血压”,属于严重疾病,法院决定对赖某暂予监外执行。于是,法院将赖某缴纳的取保候审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划付至执行款专户后,便以赖某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作出终结本次执行裁定,此后一直未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