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厅连续三任厅长“落马”。本文图片均来自央视节目截图
1月6日晚,辽宁省公安厅原厅长李文喜、薛恒、王大伟,出现在央视反腐专题片的荧屏上。他们穿着深色T恤,在镜头前表达忏悔。
“他们三人相继掌管辽宁公安系统长达20年,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给该系统政治生态造成重创。”反腐专题片指出,李文喜、薛恒、王大伟所穿警服上的警号,都曾经是辽宁省的“一号”,这本意味着全省公安系统“一把手”治警的沉甸责任,他们却错误地把它视作“说一不二的特权象征”。
2002年至2022年,李文喜、薛恒、王大伟先后担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2021年后三人陆续被查。李文喜、薛恒被法院认定的受贿数额,分别为5.4亿元、1.35亿元,王大伟被公诉机关指控受贿数额为5.55亿元。
据专题片披露,李文喜、薛恒、王大伟三人在担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期间,收受涉案企业主的贿赂,成为这些老板的“保护伞”,为其在案件处理、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此外还收受财物,为他人在职务调整或晋升上提供帮助。
目前,李文喜、薛恒已被判刑;王大伟被起诉受审,尚未宣判。
三任公安厅长前“腐”后继,“滥用执法权”
曾屡破大案要案的李文喜,有42年警龄,于2002年至2011年担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
李文喜的巨额受贿,大部分来自一名叫刘志廷的铁矿矿主。当年辽宁省公安厅调查一批非法采矿案件,涉案的刘志廷请托李文喜帮自己脱罪,许诺将会重谢。李文喜便向专案组组长吴景贵打了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