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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基金报记者南深
12月4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长江证券保荐代表人张新杨、王海涛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经查明,张新杨、王海涛作为清大科越项目保代,存在多项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
一是对发行人财务内控事项尽职调查不充分、未能督促发行人在申报前对内控不规范事项充分整改与披露。
二是核心技术人员认定的相关核查程序不到位,甚至在审核问询中存在各轮回复内容矛盾的情况。
三是对发行人信息披露质量、会计处理准确性、公司治理规范性的核查把关不足。
除保荐代表人外,清大科越公司以及来自致同会计所的项目签字会计师闫磊、张崇,也一同被监管警示。
上交所官网显示,清大科越2022年6月30日递交上市申请,冲刺科创板,但2023年7月20日公司和保荐人长江证券一同撤回了申请,上交所随之终止其审核流程。招股书显示,清大科越主要产品和服务为软件、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专注电力市场交易和能源互联网等领域。
财务内控事项尽职调查不充分
经查明,张新杨、王海涛作为长江证券指定的北京清大科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清大科越)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存在三大方面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
首先是对发行人财务内控事项尽职调查不充分、未能督促发行人在申报前对内控不规范事项充分整改与披露。